[审判长]:被告人苏越自行辩护。 [苏越]:我觉得检察院工作做的非常细,公安机关的调查也很细致,这么长时间以来,我对整个事情的脉络发展一直都没有来得及好好的思考,最近才开始真正仔细思考这个问题。简单说对案件的看法,只有一点,其实这些事实我从一开始都认可,除了一个当时推托以前剩下的全部都认可,甚至我和预审讲过希望把所有的合作伙伴帮我查一边,最后落实的是兴华和于中弘的事情,其他我不知道是否查了没有,我也确实不想将来接受了惩罚,付出很多年的改造后,再面临巨额的债务,我也希望彻底认识自己所犯错误。我也听了公诉人的说法,什么是非法占有,从我个人认为,我借款的目的最早就是让企业渡过难关,最开始的难关并不大,只不过是确实是泥炭越陷越深,最后不但没有挽回企业,害了股东害了大家,尤其是我自己和我亲人家庭付出了巨大代价。但是,我想说一点,我一开始真的不是想骗人家钱款不还。他们曾经也劝我几次让我出国,我说不行,得解决完这件事情。我想说,这么多钱确实是因我经营不善,我把这个事情瞒的太死了,牵扯到方方面面最后实在是没有办法解决了,别的我也不想为自己多辩解了,只是希望法庭、审判长了解这件事情发生的初衷和我的一个过程。 [审判长]:由苏越的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14:26:21]
[辩护人]:审判长、审判员,根据法律的规定,我们接受委托担任被告人苏越的辩护人,依法出庭参加诉讼活动。 在开庭前我查阅了案卷,会见了被告人,刚才又听取了庭审调查,使我对本案有了比较清楚的认识。 北京是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苏越犯有合同诈骗罪,对此辩护人没有异议。为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事实和法律,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如下, [辩护人]:
一、被告人苏越在被羁押前无前科劣迹,属初犯,在被羁押后能如实公供述所犯的罪行,认真态度较好,具有初步悔罪表现,请法庭在量刑时对被告人苏越酌情给予从轻处罚。
二、被告人苏越在被羁押后主动交代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的骗取包头市兴华信用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和于中弘钱款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请法庭量刑时对被告人苏越酌情给予从轻处罚。
三、被告人苏越是一名音乐人,本应在音乐创作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但是被告人为了拓展业务,成立了公司从事影视剧制作、文化交流、公关策划等,由于没有经商的经验,加之不擅经营,被告人成立的几个公司多天来一致面临亏损,为了挽回亏损局面,被告人不惜以高额利息,高额回报向其他公司、个人借巨款来填窟窿、补亏损,由于被告人的公司没有盈利,借助高息借款来周转只能是利滚利,亏损越来越大,恶性循环致资链断开而无法归还巨额欠款,被告人骗取的欠款都是用来归还所欠他人的欠款被告人并未用于个人挥霍,消费,据此也请法庭在量刑时对被告人苏越酌情给予从轻处罚。另外被告人苏越向别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投资合作协议,对方都是以高利息高回报签订的协议,以至于造成了巨大的亏损,以至于犯罪。另外一点,被告人苏越他收购了无锡太湖的股权而无锡太湖的股权百分之百都在苏越公司的首里,苏越首中有多不电视剧的版权,这些都可以产生效果,这些手续完善以后起码可以让被害人避免损失,或者减少损失,希望法庭可以将这个工作继续下去。 辩护人相信通过本案的审理,被告人一定会吸取教训,增强法制观念,依法经营,作守法的公民,以上辩护意见请法庭给与考虑并采纳,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14:27:27]
[审判长]:控辩双方和被告人及辩护人在第一轮法庭辩论中发表的意 见,均已记录在案,在以下的法庭辩论中,各方不要重复发表过的意见。公诉人还有什么新的公诉意见? [公诉人]:鉴于辩护人认可起诉书指控的合同诈骗的行为,简单就辩护人说的六点说二点答辩意见。 首先被告人苏越在本案中不存在自首或立功的情节,但是如实供述可以作为酌情从轻的情节考虑;第二,辩护人强调苏越所借款没有用于挥霍而是还债,公诉人说的是无论挥霍还是还债,社会危害性是一样的,都是给被害人造成了数千万元的财产损失,不能成为从轻减轻的理由;最后关于股权变现的问题和案件没有直接关系是后期应该处理的问题。公诉人没有新的答辩意见。 [审判长]:被告人苏越还有什么新的意见? [苏越]: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还有什么新的辩护意见? [辩护人]:被告人没有将钱款用于个人挥霍,这反映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辩护人对罪行没有异议,这反映他的主观恶性,如果用于个人挥霍消费主观恶性大,法庭量刑是应该从重的,所以提请法庭酌情考虑对被告人苏越进行量刑。 [14:35:22]
[审判长]:是否愿意归还所欠款项? [四]:目前愿意。 [审判长]:愿意用个人财产归还吗? [苏越]:愿意。 [审判长]:有什么途径?包括公司或个人得? [苏越]:公司主要是股权和版权,但是这个确实像公诉人说的不能马上变现,但是确实有长久价值。第二,我曾说过我的财产都抵押了,房产也被查封了,我最大的愿望是我将来有一天能够结束刑罚后继续归还。 [审判长]:谁在管理版权? [苏越]:现在我也不知道公司是什么状况,我刚刚听说没有年鉴,我也不清楚下一步财产怎么办。 [审判长]:版权变现可以委托谁办理这个事情? [苏越]:这个我还需要慎重考虑,现在说不出来。 [审判长]:鉴于时间关系,今天法庭辩论到此,控辩双方如果还有什么意见可以书面提交。 [14:38:23]
[苏越]:这么长时间没有想到,从这么幸福的生活中突然跌倒谷底,我亲手埋葬了自己,我对不起我的亲人,尤其是我的妻子,我对不起所有信任过我的所有领导和合作伙伴,尤其是因为我遭受巨大损失的朋友和合作伙伴。只要我有或者出去的那一天,就一定还债弥补,我最大的愿望就是不把债务丢给分母。第三,我对不起给过我太大鼓励和喜欢我音乐的公众,我自己犯错毁灭了我的形象和前途,也给社会摸黑。但是我想说的是,我的良心没有泯灭,虽然我做错事情犯罪,但是我还爱这个国家和这个国家的人民,我希望我将来有公民权的时候一直还爱创作下去,写音乐。我相信我的音乐在这个世界上活得比我的生命长。最后感谢审判员、审判长、感书记员,感谢公诉人,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教训,能够改变我最后几年的人生。我也希望法庭给我机会,能够让我重新回到我的生活中去。谢谢。 [14:42:40]
[审判长]: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被告人苏越犯合同诈骗一案,经庭审调查、控辨双方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合议庭听取了公诉人公诉意见、被告人的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上述庭审活动,本法庭均已记录在案。 现公诉人认为被告人苏越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单位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其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的悔罪表现。苏越辩解借钱的目的是为了渡过难关,辩护人对指控事实没有异议,但是认为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同时苏越交代了公安机关尚未的掌握的其他二起事实,没有挥霍骗取的欠款,建议法庭从轻处罚。今天庭审到此结束。合议庭将对本案进行评议,判决结果另行宣告;庭审笔录休庭后交被告人阅签;当庭宣读出示的证据材料,休庭后提交法庭。请法警将被告人苏越带出法庭。现在休庭。 [14:45:06]
[主持人]: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 [14:47:25]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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