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问发源
发表于 2013-2-4 22:58:45
顶帖是被法院逼的
责问发源
发表于 2013-2-5 13:15:42
错案不究,天理不容,冤屈不申,民心不顺,社会不安,和谐难求!
责问发源
发表于 2013-2-5 22:11:44
顶
责问发源
发表于 2013-2-6 11:13:55
法院这么做是不是知法犯法?
责问发源
发表于 2013-2-6 13:02:34
现在真是什么世道啊,什么投票会是真的呢?除非设置了以身份证号码来投,那样的话大家投反对票的话可能又没好日子过了。在宁海可以借钱不还,讨钱的要向欠钱的人说好话,上告法院也没用,这就是我国的法律,可怜的只是我们老百姓
责问发源
发表于 2013-2-6 20:58:05
权力是司法腐败的根基,官官相护是司法腐败的壁垒
责问发源
发表于 2013-2-6 21:56:10
他们有时间也不会去管百姓的事,那么多冤案他们管得过来吗?这是一个只有金钱就能摆平一切的社会!多赚钱才 ...
现在中央文件下错案可以再审,如果下层腐败不追究,再审就是法官发财\\\\\\
责问发源
发表于 2013-2-6 22:30:41
坚持、坚持、再坚持,坚持就是胜利!只有胜利了,
责问发源
发表于 2013-2-7 08:40:09
坚持、坚持、再坚持,坚持就是胜利!只有胜利了,
责问发源
发表于 2013-2-7 15:51:50
法院的魏霞说她处理案件不走法律程序,由领导说了算,她是混饭吃拿钱的,这还算法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