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宁欣欣 发表于 2024-1-24 18:50:24

无处诉说

11月12号在前童镇镇府门口,我妈骑电瓶车,对方车主在打完电话放下时未看路况直接转动方向盘撞倒,事故以全责认定,之后一直住院,住院期间对方未看望,哪怕电话慰问一下也心安,六十多岁的老母亲承受植皮手术折磨,再一个妈妈年龄在六十岁以上,保险公司不予给误工费,因为没有正式合同和工资单,老人家都在乡村帮厨,所以今天跑去岔路广播电视台找本人理论,事故车主是台下面的员工,他倒是站在旁边未予啃声,而什么岔路电视台台长王**(竹林人)在旁帮腔说:是不用看望不用打电话,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那种气势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他当时的嘴脸,还在我家里吃过几顿饭,这饭是喂狗了,狗吃了还能摇个尾巴,试问这样的人,领导是怎么当上的。我妈到现在3个月过去,脚还未完全恢复,仍然一撅一拐,真是看了心疼,无处诉说,只能来宁海在线曝光他。


宁宁欣欣 发表于 2024-1-24 19:06:12

怎么标题谁给我改了,不能写岔路电视台?

宁宁欣欣 发表于 2024-1-24 19:06:50

变成无处诉说了,见鬼

無羽 发表于 2024-1-24 19:23:18

宁宁欣欣 发表于 2024-1-24 19:06
怎么标题谁给我改了,不能写岔路电视台?

同为宣传单位,不能眼看同行受损!

一只香蕉 发表于 2024-1-24 19:23:36

如果需要找律师,可以打电话:13065838613

浩南i 发表于 2024-1-24 19:28:05

良心被狗吃了

zhaocaijinbao 发表于 2024-1-24 19:30:55

楼主没有用的

骂违法or违规? 发表于 2024-1-24 19:33:13

鬼脚七 发表于 2024-1-24 19:44:04

無羽 发表于 2024-1-24 19:23
同为宣传单位,不能眼看同行受损!

讲的好,哈哈

qqqqqqqqqqqqqqq 发表于 2024-1-24 19:49:29

对方如果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就把事情搞大一点,一般国家单位的人都怕把事情闹大,落下个欺负最底层老百姓不好的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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