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楼主: 会有报应的

[咨询求助] 交通肇事撞死人,对方仗势不理人

[复制链接]

0

主题

22

帖子

110

积分

Lv.1 婴儿

Rank: 1

积分
110
在线时间
15 小时
发表于 2009-2-4 14:54:5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回复 114# 边缘外猎 的帖子

车主怎么谈啊,老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1

主题

344

帖子

2409

积分

Lv.6 进士

Rank: 6Rank: 6

积分
2409
在线时间
515 小时
发表于 2009-2-4 14:57:0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回复 62# 放弃 的帖子

气氛难平,都不出来道谦~~是要砸~~~

我看还要更狠一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1

主题

344

帖子

2409

积分

Lv.6 进士

Rank: 6Rank: 6

积分
2409
在线时间
515 小时
发表于 2009-2-4 14:59: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换作我早把他们家给抄了,管你厉不厉害呢

最起码的道谦都没有,还想打我哥~~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主题

208

帖子

1148

积分

Lv.4 秀才

lxf

Rank: 4

积分
1148
在线时间
101 小时
发表于 2009-2-4 15:03: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回复 113# 边缘外猎 的帖子

将心比心,不激动才怪,毕竟这是一辈子的伤痛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主题

208

帖子

1148

积分

Lv.4 秀才

lxf

Rank: 4

积分
1148
在线时间
101 小时
发表于 2009-2-4 15: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事发当天就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3

主题

1719

帖子

1万

积分

历届版主

_關于緣份,關于愛情。

Rank: 26Rank: 26Rank: 26Rank: 26Rank: 26Rank: 26Rank: 26

积分
10835
在线时间
235 小时
发表于 2009-2-4 15:33:2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晕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9

主题

1万

帖子

8万

积分

Lv.21 亲王

兔年事事顺心如意!

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

积分
80919
在线时间
3554 小时
发表于 2009-2-4 16: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看来此事还没有得到合理的解决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

帖子

15

积分

Lv.1 婴儿

Rank: 1

积分
15
在线时间
3 小时
发表于 2009-2-4 16:04:4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回复 107# lxf 的帖子
如果你是认识双方的,就受害者家属这样的态度,你觉得竺爽爽应该露面吗?当她公公去慰问,受害者家属要扣留他叫他们夫妻进去换人,你又是否觉得有道理,他们失去一个这么可爱的孩子的确很痛心.但是悲剧已经发生了,时间不可能倒流.我们只是旁观者,有些事情我们并不是特别了解,还是希望双方能做下来协商,处理好,毕竟同一个村也是要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要偿命啊什么的,何必呢?我想竺爽爽在当地也不是一个口碑很差的人吧~!

同意!!!事情就是这样呀,有些人不知道事情真相,就乱讲一通,把白的讲成黑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62

主题

2万

帖子

5万

积分

Lv.21 亲王

20110317091116050[1]

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

积分
58391
在线时间
5756 小时
发表于 2009-2-4 16: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原帖由 分清事情再讲 于 2009-2-4 12:00 发表
请各位发言人,不知道事情真相,不要在这边乱讲。车主又不是故意的,谁想把人给撞死?车主她也不好受呀,请受害者家里人配合一下,把事情尽快解决掉!不要再乱来了,每天去闹人家有用吗?事情都发生了,现在要做的是 ...

赞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主题

208

帖子

1148

积分

Lv.4 秀才

lxf

Rank: 4

积分
1148
在线时间
101 小时
发表于 2009-2-4 16:45:3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回复 123# 分清事情再讲 的帖子

你是哪些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22 15:39 , Processed in 0.101575 second(s), 28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