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163.com/10/0721/08/6C3RLH4V00014AED.html,宁海目前累计捐献全血最多的三轮车工人王法军,他在2002年时第一次献血200毫升,以后每年2次献血每次都是400毫升;
http://www.nhxxb.com/news_view.asp?newsid=563,宁海目前累计献血量最多的王伟栋,累计献血90次,献血量接近7万毫升;
问:献血是义务的,为什么别人用血却要花不少钱?这钱为什么没有义务的份儿?
---不管市中心血站在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流程中支出多高的成本,使用多好的设备和试剂,血价是由国家统一制定的,并不存在血站利用无偿献血和有偿用血之间的差价“盈利”的空间。 一、无偿献血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互为依存的,享受权利必须尽到义务,尽到义务自然能够享受权利。用血与献血即为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献血市民虽然献血目的并不是为了免费用血,但是尽到义务理应可以享受免费用血权利,没有献血的市民则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必须支付血液成本费用的一部分。如果市民不参加无偿献血,也同样享受这些权利,在目前的国情下,参加献血的人只会寥寥。 二、确保血液安全过程中产生大量成本,病人在医院输血时交纳的费用仅为其中的一部分成本费用。 为了确保血液质量,市中心血站对采集的每一份血液,都要进行7个项目的检测,分别为谷丙转氨酶(反映肝功能最灵敏指标之一)、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以及血型和血色素,而且要2组人员用2种不同方法进行2遍检验。根据物价部门规定,开展上述7项检测一次,光检测成本即为110元,两次检测成本约为220-230元。 除此以外,血站所进行的无偿献血宣传组织发动招募工作,血液的采集、成份分离、包装、储存、运输等工作,均需要相应的费用。这就是《献血法》所阐述的“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而病人在医院输血时每200毫升全血只收成本费220元 ,而且自1999年以来血液收费标准没有改变过,一直是200毫升全血只收成本费220元。
---需要说明的是,没有献血的市民支付的费用,也仅仅是血液成本费用的一部分。 公益事业就像我们的眼睛,需要大家悉心的呵护,每个人都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无偿献血事业,市中心血站不可能存在通过买卖血液牟取利益的问题,也根本不可能有利益可以从血费中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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