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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无烟

[曝 光 台] 力挺潘同学,遣责胡氏企业和宁海在线论坛-——5月15日21点内容已更新,见7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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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 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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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08:55:4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顶贴,
有何理由可以在论坛上暴光潘同学的个人信息?
这句话在理
xtyuan 发表于 2010-5-14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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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09: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楼主说错了吧,贴子没有删掉,版主都解释N遍了,累不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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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09:02:0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对,楼主不厚道,贴子明明还在,却硬说被版主删了,不知是何居心,是嫌论坛不够乱吗还是饭吃了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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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6 三品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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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09:28:1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又是一个不分青红皂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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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09:34:0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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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09:35:5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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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09:39: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楼主不厚道。。。何谓强势,何谓弱势?对于双方在论坛上的地位都是公平的,潘同学可以把公司的隐私,公司为 ...
shshiqiang 发表于 2010-5-14 22:05



    说的有理啊,企业跟个人比在一起的时候,往往是要受到强烈谴责的,就因为个人是弱体。这种没有素质的个人,不是更应该受到批评吗?否则,每个人都会那么嚣张,做人,职业道德最起码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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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09:40: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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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09:43: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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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10:41:3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说的有理啊,企业跟个人比在一起的时候,往往是要受到强烈谴责的,就因为个人是弱体。这种没有素 ...
一杯轻茶 发表于 2010-5-15 09:39



   

看了一下帖子,指责企业不当曝光前员工的个人信息的人,并没有为员工不当离职辩解。

这个是2件事情。

1,员工不当离职,肯定存在过失。
2,企业曝光前员工的个人资料。存在不当。


再来看2件事情的危害性。

1,员工行为不当,给企业管理,生产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麻烦。但是,估计这个论坛上90%以上的网友和该企业撤不上任何关系,所以关系不大。


2,企业公然,甚至理直气壮的曝光个人资料,让人不寒而栗!
记得买车后,家里收到某个“易家家居”的产品资料,想想,只有在车管所登记了家庭资料。
买手机后,收到乱七八糟的骚扰短信,甚至有挑逗性的情色收费SP服务。
注册营业执照后,单位收到很多乱七八糟的垃圾商业信息资料。

如果掌握资料的社会强势资源掌握者,不遵纪守法,其危害性,以及危害性的覆盖面。远远超过个体的,随机性的,危害性。

所以,这个也是广大网友比较一致的对企业产生对立情绪的主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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