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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无烟

[曝 光 台] 力挺潘同学,遣责胡氏企业和宁海在线论坛-——5月15日21点内容已更新,见7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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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14:36:1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回复 52# louyongbao

去仔细看清楚,到底有没删掉,真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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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16: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楼主不厚道。。。何谓强势,何谓弱势?对于双方在论坛上的地位都是公平的,潘同学可以把公司的隐私,公司为 ...
shshiqiang 发表于 2010-5-14 22:05



    个人觉的,楼主说的不对,因为两者都双方公开了,这里不存在强势与弱势,若这样也算的话,胡氏因为潘同学的话,造成公司的坏影响与生意下滑,又算谁呢?并且,我们根本不知道谁对谁错,自胡氏说了之后,潘同学根本没有回应过,所以,两者都互相公开了,楼主,你也别分什么强势与弱势,最主要的是,我们根本不清楚,到底是怎么一个情况?只是听他们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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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16: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请问谁来保护企业的名誉权呢?
疯狼 发表于 2010-5-15 08:10



    是的,谁来保护企业的形象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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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16: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企业,和员工个人,从社会角度来说,就是个不对等的前提。


能力越强,责任越大。
地位越 ...
我爱简 发表于 2010-5-15 08:28


自胡氏发表了之后,潘同学有为自己说过吗?她根本没有说过,也就是说,我们根本不知道谁是谁非,所以,这种案例根本不可行,在不知道真相的情况下,案例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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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16: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力挺胡氏企业,不给她发工资,这样的小姑娘应该教训她一下
疯狼 发表于 2010-5-15 14:30



    在这里想说一句,如果胡氏所说全是事实的话,就是要顶了,所以,建议潘同学为自己解释一下,是不是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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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16:26: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我也再三强调
潘同学的离职方式是不对的
网友们也进行了批评
现在大家关注的是企业随意公布个人信息
你 ...
手心里的温柔 发表于 2010-5-15 14:33



    原贴是潘同学根本没有说过她的问题,现在你关注的是公布个人信息与企业形象,两者的区别就是,个人无法与企业形象来比对,并且,针对胡氏提出问题,潘同学应该好好讲一下了,其实大家对她的个人信息是没有兴趣的,而是一个员工的素质上来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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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16:31: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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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16:34:4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正人先正己,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得有个规矩方圆,诚然这点钱企业是的给职工.不给有失脸面,可我还的说下那什么同学,步入社会进入职场,得适应每个单位的环境.从原贴看出此同学也很强大的,老阿姨啊初中生啊什么都出来了,.还有一些单位的运作,人家也许是贴牌生产呢,你都没进入角色怎么知道是偷梁换柱,企业是有错.可从那同学的言语中看出绝非好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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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18:28:1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正人先正己,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得有个规矩方圆,诚然这点钱企业是的给职工.不给有失脸面,可我还的说下那什么同 ...
佳伟 发表于 2010-5-15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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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21: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胡氏的复贴属正当防卫
我认为胡氏没错,潘不辞而别,本身就违反合同法,还要发贴攻击和抹黑企业,胡氏不回击才怪,就让她躲在阴暗的角落里中伤别人,是应该把她揪出来,晒晒太阳,让大家知道她的性别,年龄,何方人士,文化背景,受教育程度,不加曝光,谁知道她是谁,根本毫无意义。胡氏不曝光之前,舆论一边倒,都说胡氏赖工资,谴责声一片,胡氏好冤。
拿刀砍人当然不好,当侵略者强占国土,当歹徒持刀入室抢劫,那就另当别论,属正当防卫。
胡氏的曝光没错,也属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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