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楼主: 宁波阿弟

[咨询求助] 求助好心人帮忙!谢谢

[复制链接]

2

主题

527

帖子

2218

积分

Lv.6 进士

Rank: 6Rank: 6

积分
2218
在线时间
0 小时
发表于 2017-11-18 19:14: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属交通事故的应另行责任方赔付,否则上下班途中意外属工伤,公司要求先报警处置合理。但在未明确前希望公司能以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527

帖子

2218

积分

Lv.6 进士

Rank: 6Rank: 6

积分
2218
在线时间
0 小时
发表于 2017-11-18 19:17: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Mr壊 发表于 2017-11-18 16:12
出了公司大门了   这不能算是工伤吧      公司给于慰问   这慰问金也过不了万的    这样大张旗鼓得讨伐公司 ...

工伤包括上下班的合理路线和时间段,报警以交通事故赔付有利公司,否则出了厂门,公司也难免其责的。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75

主题

1万

帖子

5万

积分

Lv.21 亲王

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

积分
53250
在线时间
732 小时
发表于 2017-11-18 20:51:0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先报警处置合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2

主题

3672

帖子

1万

积分

Lv.17 二品巡抚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积分
18893
在线时间
326 小时
发表于 2017-11-18 23:07: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这样应该属于公伤范围内!可到劳动局二楼找答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2

主题

3601

帖子

1万

积分

Lv.17 二品巡抚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积分
15999
在线时间
0 小时
发表于 2017-11-18 23:12: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告  一告一个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主题

5804

帖子

3169

积分

Lv.8 榜眼

Rank: 8Rank: 8

积分
3169
在线时间
1677 小时
发表于 2017-11-19 08:15: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既然不报警,也不叫救护车,本来证据很好固定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15

帖子

80

积分

Lv.1 婴儿

Rank: 1

积分
80
在线时间
0 小时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9 10:54: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现在劳动局搬到会展中心了,不知道怎么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1

主题

2035

帖子

1262

积分

Lv.4 秀才

Rank: 4

积分
1262
在线时间
818 小时
发表于 2017-11-19 11:06: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14

主题

96

帖子

230

积分

禁止访问

积分
230
在线时间
0 小时
QQ
发表于 2017-11-19 11:12: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4

主题

1万

帖子

6万

积分

Lv.21 亲王

King of the CrossFire

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

积分
63365
在线时间
1039 小时
发表于 2017-11-19 11: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公司不配合的,建议找劳动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28 16:06 , Processed in 0.084110 second(s), 20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