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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路过打老酒

[网友播报] 一个耳光关三天,到底合法么?一个耳光关三天,到底合法么?一个耳光关三天,到底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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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5 09: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移民禁认 发表于 2011-6-5 09:10
估计不单单是指打人关三天吧,社会治安问题,收费秩序问吧。记得前几年报纸上看到常洪隧道那里一个收费站, ...

搞笑 合法么?这个叫滥用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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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5 09: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玄米绿茶 发表于 2011-6-5 02:09
打你一个耳光试试?

不管是谁打我一耳光我自问没那个本事让警察叔叔拘留三天。
最多我自己出钱喊人打回来就是了。
区别在于一个是合法不合法,一个是私人能力的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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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5 09: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支持撤销收费站,反对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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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5 09: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移民禁认 发表于 2011-6-5 09:10
估计不单单是指打人关三天吧,社会治安问题,收费秩序问吧。记得前几年报纸上看到常洪隧道那里一个收费站, ...

你记得?我还记得某单位某XX 狂扇收费员耳光,扬长而去,然后P事没有,道了个歉赔了200
注意 是狂扇哦,还有个是拖着孕妇殴打,照样P事没有。自己百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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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5 09: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fengninger 发表于 2011-6-5 09:18
搞笑 合法么?这个叫滥用司法!

合法不合法,如果当事人有争议,可以上法院起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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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5 09: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玄米绿茶 发表于 2011-6-5 02:16
正因为依法,才应该坚决予以拘留。

呸。鹰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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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5 09:24:1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移民禁认 发表于 2011-6-5 09:21
合法不合法,如果当事人有争议,可以上法院起诉啊

哈哈。这个话说的牛B,就好像XX单位放出来的话,你本事你去告我啊。。哈哈。。
脑子你有的么?既然都说了是 滥用司法报复了,还去告?哥们你还真他妈的搞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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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5 09:25:4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散木 发表于 2011-6-5 09:21
支持撤销收费站,反对打人

现在不是反对不反对的问题,
现在讨论的是一个耳光算殴打么?
这个处罚是不是合法。
散木你总喜欢偷换概念,我提醒你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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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5 09:26:2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玄米绿茶 发表于 2011-6-5 02:27
刁民

呵呵。五毛吧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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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5 09:27:1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fengninger 发表于 2011-6-5 09:24
哈哈。这个话说的牛B,就好像XX单位放出来的话,你本事你去告我啊。。哈哈。。
脑子你有的么?既然都说了 ...

你不懂法,请别乱说,请学好法律再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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