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思念挂在树上 于 2015-6-13 19:13 编辑
看了简大侠“酒醉撞死人逃逸,还判保险公司赔付,法院是在鼓励醉酒驾驶?还是讨好公安大佬?”这一热帖,很想说两句,一来有感而发,二来想沾着简大侠的光混点知名度。 法院的判决总是有引导作用的,诚如在大侠帖子中跟帖网友所说,“南京老太案影响深远”。如果因为简大侠这帖所述判决,得出一个酒驾当然可以理赔的错误信号,我想宁海法院真的是要在全国出名,简大侠定也能声名远播。曾经为地沟油辩护的事儿也就可以彻底翻篇了。 不过仔细看了看帖子中的判决,貌似并非那么回事。保险公司之所以会被判赔,并不是法院为讨好谁而为之,而是因为其没有尽到提示义务。保险合同是一种格式合同,又长又复杂,啥种情况该赔,赔多少,啥种情况该不赔,合同里头可能都有。不过买车的,用车的,并不都是学法律的,没时间仔细看,这时候保险公司不能光收钱,他得有义务特别告诉咱买保险的,哪些情况他们免责,没得赔呢。从简大侠挂上来的判决书来看,保险公司是明显的只收钱,不办事。判他赔,所起的引导作用就是要规范保险公司,维护买保险人的权利呢。 再说酒驾的事,酒驾违法要担责,大家都知道。除了法律规定,还有各种宣传,当然也就包括刑事判决的引导。对违法犯罪的事儿,保险公司不赔那是正当的。这就是要引导驾驶人不能酒驾,醉驾。所以,酒驾不赔是原则。酒驾赔了肯定有特别原因,绝非为了讨好人就可以,更不是为了鼓励酒驾。 最后,再来说说简大侠口中的讨好人这事。简大侠说了,原告是公安大佬的什么人?从后面的帖子来看好像是司机。如果是真的,那就原告的身份,应该也是不值得讨好的吧。更何况原告还身陷囹圄。简大侠抬出公安大佬这身份出来,无非也就是想给帖子增加点“亮点”,多来吸引人关注。不过,从这点来看,简大侠炒作之意图太明显了。 刑事有刑事的规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说是大佬的啥人,就是康师傅都下来了呢。民事有民事的做法,保险公司没尽到义务,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愿简大侠的炒作,没有传导出酒驾也可以理赔的错误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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