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四
3、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
期间(20条) 申请人(20) 法律效果(21) 1、2年 1、利害关系人(意见24) 1、财产代管关系成立 2、起算:次日起 2、无先后次序 2、代管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战争结束次日) 3、非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近亲属、朋友 (意见28) 4、同一顺序申请失踪、死亡 3、法院指定:有利于失踪人财产 (意见30) 4、职责:替失踪人偿债(意见31) 作为原告和被告(意见32)
(二)自然人的行为能力 核心是意思能力,判断标准:年龄和精神状态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且精神正常 考点:16——18周岁的例外,以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 2.限制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或精神不完全正常 考点: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合同行为:效力未定——与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买卖 单方行为:无效——订立遗嘱、抛弃等 3.无行为能力——不满十周岁或精神完全不正常 考点:例外的完全有效的行为 (1)纯获益行为(民通意见第6条) 典型类型:赠与合同中的受赠人;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 (2)零用钱行为 (三)监护 1、监护人的类型 (1)法定监护 考点一:监护人的顺序(民通第16条、民通第17条) ★未成年人: 第一顺序:父母(父母为未成年子女的当然监护人) 第二顺序: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三顺序:成年兄、姐 第四顺序:关系密切的其它亲属、朋友,经基层组织同意的 第五顺序: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
★精神病人: 第一顺序:配偶; 第二顺序:父母; 第三顺序:成年子女 第四顺序:其他近亲属 第五顺序:关系密切的其它亲属、朋友 第六顺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 考点二:法定监护人的范围 法定监护人很有限——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 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自愿担当——须经相关部门同意 考点三:父母离异时的责任承担? 监护权不变原则与例外(意见21条);被监护人侵权的责任承担(意见158条)。 (2)指定监护 考点一:父母之外的亲属对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意见16条) ①必须首先经过基层组织指定,不经指定直接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②基层组织指定,不服30日内提起确认之诉,过期视为变更监护,应提起变更之诉。 ③法院维持或撤销原指定,撤销者可另行指定——特别程序。 ④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利益者,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向法院提起变更监护之诉和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之诉。 变更监护之诉——特别程序。 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之诉——普通程序。 两者同时提起——分别审理 考点二:监护人不明时的责任承担?(意见159条)【顺序在前者承担】 例题:【2010-3】甲十五岁,精神病人。关于其监护问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监护人只能是甲的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B.监护人可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 C.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直接请求法院裁决 D.为甲设定监护人,适用关于精神病人监护的规定 (3)委托监护 考点:委托监护人与法定监护人的责任分担(意见22条) ①法定监护人承担,约定除外;②受托人有过错者,连带。 2、监护人的职责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例题:甲现年17岁,高中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开发出一个游戏软件,被某公司看中并高价买走。所得的收入由甲的父母管理,甲的父母从事的下列各种行为中,违背了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责任的是哪一项? A. 用所得为甲购买手提电脑一部,但购买价格比市场价格略高 B. 将部分所得以甲的名义购买房产一处 C. 将所购买的房产租与他人,收取租金,并将此收入存至甲的账户 D. 将所得中的一万元以甲的名义捐献给某贫困地区的希望小学 三、法人 (一)法人的“出生”与“死亡” 始于设立登记,终于注销登记。由此决定,法人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具有同一性。 考点:清算中法人的能力问题;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主体资格问题。 (二)法人的特征 1、独立人格——不同于分支机构(分公司、营业机构等) 2、独立财产——独立于出资人——不同于合伙和分支机构 合伙财产属于合伙人的个人财产,而分支机构的财产属于总公司财产的组成部分——责任财产 3、独立责任 (1)成员(股东)有限责任 (2)法人以其所有财产(包括分支机构财产)对外承担独立责任 (3)分支机构可以承担相对的独立责任——无法承担的仍需法人承担 难点:独立责任与有限责任。法人是承担有限责任么? 考点:总公司——分公司,一个主体!(主干与枝杈) 母公司——子公司,两个主体!(母亲与儿子) 例题1:例题:王某与新东方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万国司考培训有限公司,聘请李某担任总经理。问:谁承担有限责任?为什么? 例题2:【2008-2】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在中国欠下700万元债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 B.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和萨摩国总部及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 C.无论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能否清偿,凯旋公司都应承担连带责任 D.当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凯旋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三)法人的能力 1、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不同 (1)性质上的限制 ①享有人格权 ②不享有自然人的专属权利——身体权、健康权、身份权及继承权等 (2)目的事业的限制——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有效否? 例题:【2002-15】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乙。但甲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甲乙的买卖行为法律效力如何? A.属于有效法律行为 B.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c.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 D.属了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2、民事行为能力 (1)开始、结束和范围与权利能力一致——与自然人不同 (2)由代表机构实现——法定代表人(人格被法人吸收)——只要以法人名义行为后果归于法人 3、责任能力(内外有别) (1)对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负责——包括越权行为 (2)对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负责——包括侵权行为 (3)对从事的非法活动负责——超越经营范围、抽逃资金等 ★(4)法人分立时关于债务约定的效力【合同法90条】 例题1:【2011-3】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10万元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块清代翡翠。王某在函件发出后2小时意外死亡,乙公司回函表示愿意以该价格购买。甲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以王某死亡,且未经董事会同意为由拒绝。关于该要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无效 B.效力待定 C.可撤销 D.有效 例题2:【2009-3】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公司,约定由乙公司承担甲公司全部债务的清偿责任,丙公司继受甲公司全部债权。关于该协议的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协议仅对乙丙两公司具有约束力,对甲公司的债权人并非当然有效 B.该协议无效,应当由乙丙两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该协议有效,甲公司的债权人只能请求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D.该协议效力待定,应当由甲公司的债权人选择分立后的公司清偿债务
(四)法人的分类 1、我国的分类
| | | | | | | | ☆ 判断标准——独立的财政预算经费和行使国家权力 ☆ 依法设立——成立时即获法人资格 | | ☆ 大多为国家拨款,自负盈亏、实行企业化经营的 ——仍具有公益性 ☆ 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成立时即获法人资格 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获法人资格 C、 对其财产的权利——类似所有权——占有、使用和有限制的收益、处分 | | ☆ 由法人或自然人组成 ☆ 分为须登记和免于登记两种 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成立时即获法人资格 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获法人资格 ☆ 社会团体法人与社团法人的区别——社会团体法人中有的属于社团法人(学会、商会),有的属于财团法人(基金会) |
例题:【2007-52】关于事业单位法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所有事业单位法人的全部经费均来自国家财政拨款 B.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从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C.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占有的动产享有所有权 D.事业单位法人名誉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诉请精神损害赔偿 2、传统民法理论对于法人的分类 公法人 公益法人 传统民法 社团法人 如,公司、学会、俱乐部 私法人 营利法人 财团法人——公益法人 如,基金会、捐赠而成的寺院、图书馆
★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的区别
★社会团体法人与社团法人
社会 (五)法人机关 权力机关(意思机关,由“出资人”组成;或由“出资人”授权;财团法人无)法人机关 执行机关 ———— 法定代表人(代表机关)【必设】 监督机关【非必设】 考点:法人机关的性质——是法人的组成部分,不独立于法人。 例题:【2005-51】下列关于法人机关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法人机关无独立人格 B.财团法人没有自己的意思机关 C.法人的分支机构为法人机关的一种 D.监督机关不是法人的必设机关 四、个人合伙 1、成立:以书面合伙协议为基础(民通31),口头亦可(意见50) 个 2、入伙: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无效(意见51) 人 内部关系 3、合伙财产:合伙人共有(民通32) 合 4、合伙债务:内部的按份之债,所以有追偿权(民通35、意见57) 伙 5、事务执行:共同执行,可以约定负责人(民通34) 1、合伙人互为代理人 外部关系 2、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退伙人亦同(意见53) (一)、合伙人的判定——不参与经营,只要约定盈余分配,应认定为合伙人 (二)、最具人合性 1、入伙——无约定的,须经全体同意 2、对外代表权 (三)、债务承担内外有别 1、对外连带——即便退伙并分担了合伙债务仍不能免责——内部约定不得对外! 2、对内按份(民通意见47)——合伙经营的亏损额承担 例题:【2000-48】甲、乙、丙三人各自出资10万元、6万元、4万元合伙从事汽车零配件经营,其间因经营管理不善,对丁负债10万元,丙遂退出合伙,并拿出1万元由甲、乙代为偿还对丁债务。现在丁应如何追偿其债权?( ) A.可以分别向甲、乙、丙三人要求偿还5万元、3万元、2万元 B.只能要求丙偿还1万元,其余部分向甲、乙追偿 C.可以只向甲或只向乙要求偿还全部10万元,但不能要求丙单独偿还10万元 D.可以向甲、乙、丙中任何一人要求偿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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